序号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相关人员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受理往届学生重新申请学位工作。  | 
     往届符合重新申请条件的学生  | 
     “双盲制”:  10月5日 非“双盲制”: 11月7日  | 
     相关材料下载: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学位授予。  | 
    
    
     2  | 
     博士生完成预答辩,将《论文全面审查(预答辩)表》纸版交至教务办公室。 导师将答辩秘书名单发给教务办公室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委员会。  | 
     博士生、博士生导师  | 
     “双盲制”:10月5日 非“双盲制”: 11月7日  | 
     原则上答辩秘书由博士后或教员担任。 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不得由导师选定。 导师不得作为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 
    
    
     确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核小组名单,发给教务办公室及答辩秘书。  | 
     研究生培养管理委员会  | 
    
    
     3  | 
     将非“双盲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库(至少10名专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双盲制”论文评审的博士生不需要提交专家库。  | 
     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核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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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博士学位论文及创新成果初审: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统计表提交到送审前审核小组。 将科研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附一份证明材料)交到教务办公室。  | 
     博士生、答辩秘书、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核委员会  | 
     “双盲制”:10月12日 非“双盲制”: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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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1.上传PDF格式的学位论文至校内门户的研究生业务中(双盲制学生还需发电子邮件给教务办公室)。 2.将博士生答辩申请书(两份)、导师评语(两份)、原创性声明(一份)交到教务办公室。  | 
     博士生  | 
     “双盲制”:10月14日 非“双盲制”: 11月14日  | 
     内部保存论文不提交电子版,交5份纸质版论文至教务办公室。  | 
    
    
     6  | 
     截止办理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毕业生在校内门户中完成个人信息核对。  | 
     硕士生、博士生  | 
     11月30日  | 
     逾期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学籍异动手续及个人信息更改。  | 
    
    
     7  |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完成。 硕士、博士答辩材料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 
     硕士生、博士生  | 
     12月19日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送审和答辩均由导师或研究所安排。  | 
    
    
     8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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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答辩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 
     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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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盲制”论文评审: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进行评阅,非“双盲制”评审:通过91直播
学位管理系统进行评阅。